驾驶员岗位安全承诺书(公交公司)
信息来源:工慧企业管理服务外包网更新时间:2018-9-19浏览量:12435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作为上海嘉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嘉定区职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的驾驶员,为确保行车安全和作业规范,提高服务质量,特郑重作如下承诺: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执勤中做到:不超速、不强行超车、不开病车、不开情绪车、不酒后驾车、不毒驾、不占用应急车道、礼让斑马线等,做到安全驾驶,文明服务,规范操作;
3.遵守营运纪律,服从现场管理和调度指令,准点发车,保持运营间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运输任务;
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学习,不无故缺席者,违者扣发当月安全奖;
5.早出场提前15分钟签到,做好例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管理员,确保病车不上路;
6.每日清洁当班车辆,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达到行业服务标准要求;
7.严格按公司核定线路行驶“规范停站”,遇特殊情况须绕道通行的,必须征得调度同意,并按指定的绕改道路线行驶;
8.执行“逢包必问、可疑必查、违禁拒乘、视情报警”的安保要求,进出场“一车一检”,运行中“一程一检”制度,终点站待发车辆,驾驶员离车时应熄火拔钥匙,并关闭车门,严禁人车分离或无人看管。
9.执勤时不使用手机和自带电子设备,不并岗闲谈(不与乘客长时间交谈),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照顾好五种乘客,主动动员让座。
10.不论发生大小事故,不逃逸不隐瞒,及时报案并在20分钟内报告车队;
11.发生行车(客伤)事故的,按事故责任划分追偿责赔: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含500元),由驾驶员全额赔偿,经济损失超过500元则超过部分按责任追偿,次责10%;同等15%;主责20%;全责30%;驾驶员的事故费用追偿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不含重、特大事故)
12.每月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在接到公司通知后10日内自行处置抄报单并将缴费回执交至所属车队,车队将回执复印件交公司营运部,公司按规章制度对交通违法人进行叠加处罚。
13.驾驶员须服从调度的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14.若因本人违反公司规定而引起各种赔偿、处罚费用的,我愿按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情节严重时接受停驶甚至除名的处罚。
承诺人(签名): 上海市嘉定区职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