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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对象
课程目标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的精神,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
课程内容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和三总师;房管所正副所长;房地产开发公司、写字楼、商厦、酒店、别墅、度假村、娱乐场所的物业正副经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各大军区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人等或有志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和统一制订的教学大纲规定进行培训,以《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为主,其中新加入了《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的相关条款的讲解,经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岗位证书》。(此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并可作为申报“中国注册物业管理师”的重要依据和重要条件。)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长期招生,额满开班(名额有限报名从速)
培训地点: 南宁市七星路广西商务厅办公西楼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8元,考试费、认证费、资料费、证书工本费等共27元,共17元/人。
继续教育培训费:34元,教材费16元(最新教材),共5元/人。
六、其它
1、带1寸免冠照片3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2、本通知寄发数量有限,收到此通知者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印有效。
3、我中心可帮助安排食宿、预定返程始发车、船、机票,以上费用个人自理。
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上海工慧企业管理
信息来源:工慧企业管理服务外包网更新时间:2017-5-31浏览量:434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学习对象
课程目标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的精神,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
课程内容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和三总师;房管所正副所长;房地产开发公司、写字楼、商厦、酒店、别墅、度假村、娱乐场所的物业正副经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各大军区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人等或有志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和统一制订的教学大纲规定进行培训,以《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为主,其中新加入了《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的相关条款的讲解,经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岗位证书》。(此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并可作为申报“中国注册物业管理师”的重要依据和重要条件。)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长期招生,额满开班(名额有限报名从速)
培训地点: 南宁市七星路广西商务厅办公西楼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8元,考试费、认证费、资料费、证书工本费等共27元,共17元/人。
继续教育培训费:34元,教材费16元(最新教材),共5元/人。
六、其它
1、带1寸免冠照片3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2、本通知寄发数量有限,收到此通知者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印有效。
3、我中心可帮助安排食宿、预定返程始发车、船、机票,以上费用个人自理。